序言
亚搏全站手机客户端创办于1992年,前身为上海师范大学第三附属中学,是一所公办初级中学,校址位于徐汇区浦北路41号。2012年9月,在学校建校二十周年之际,徐汇区教育局进行布局调整,上海师范大学第三附属中学转型为九年一贯制学校,定名为亚搏全站手机客户端,简称“亚搏全站手机客户端”,校址迁至徐汇区三江路310号。
2012年9月3日,在亚搏全站手机客户端举行了上海师范大学与徐汇区教育局所属亚搏全站手机客户端合作办学签约仪式暨学校揭牌仪式。
亚搏全站手机客户端借转型发展之契机,制定《亚搏全站手机客户端五年发展规划》,延展原上师大三附中“让每一位师生得到充分更好地发展”的办学理念,将其提炼为“博雅教育、多元发展”。在办学理念的引领下,学校积极贯彻“面向全体、全面发展、创建特色”的办学方针,努力探索“尊重差异、培育多元、夯实基础、彰显个性”的育人途径,实现以“明理乐学、自信谦和、合作求新、健康文明”为主的育人目标,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基本形成英语氛围、科艺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方面的办学特色,构建“五节、一活动、一特色”的校园文化体系,培养“身心健康、和谐发展”的优秀中小学生,努力办好老百姓满意的家门口好学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制定目的与依据】 为规范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进学校依法治校,建设现代学校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等有关法律法规与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与地址】 本校全称为亚搏全站手机客户端(简称为亚搏全站手机客户端);英文表述为 No.3 Experimental SchoolAffiliated to Shanghai Normal University;住所地址为徐汇区三江路310号;网址:www.ssd3.sh.cn。
第三条【学校性质及隶属关系】 本校由上海市徐汇区(县)教育局举办,经登记批准,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办学机构,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本校是一所实施九年一贯制(小学和初中)教育的全日制教育机构。
第四条【招生对象与规模】 学校面向全区招生,招生对象为一至九年级适龄儿童,招生规模以徐汇区(县)教育局核定的班级和人数为准。
第五条【办学宗旨与使命】
办学理念为 “博雅教育、多元发展”。
将“博雅教育、多元发展”作为学校办学理念,意味着学校试图通过搭建广博而先进的教育平台,集聚全校师生智慧,努力打造学识广博、兴致高雅的师生共同体。具体包含三层意思:第一,新学校将怀着“博采众长,聚木成林”的胸襟,汲取先进教育理念和优秀教育经验,在传承中积淀,在积淀中发展。第二,新学校将以学生发展为本,搭建多样化的教育平台,在夯实基础之上崇尚雅致,努力为学生发展成为学识广博、兴致高雅、适应未来社会需要的高素质人才奠定潜能基础。第三,新学校将整体优化师资队伍,组建一支学识广博、兴致高雅、乐业奉献的师资团队,为培育学识广博、兴致高雅的现代中小学生作保证。
第六条【学校发展目标】
在“博雅教育”理念引领下,将学校发展成为一所“高起点、高追求、高品位”的区内声誉较好、有一定影响的数字化实验学校。
高起点:充分发挥区内多重优势资源,学校站在高起点上系统思考学校的办学理念、办学目标、育人目标及其相匹配的含盖课程、教学、管理等全方位的教育教学模式革新,促进学校快速走上健康、持续、特色发展之路。
高追求:学校教育树立远大的愿景。“博雅教育”办学理念将深入人心,成为“亚搏全站手机客户端”全校师生的长远追求和教育行动指南。学校将秉持全面发展的质量观,在遵循教育规律之上,更关注学生潜能开发、学习动力和内在素质的提升,为其持续发展奠定重要基础。
高品位:在高起点中寻求突破,积极探求“九年一贯制”办学的育人模式,试图在实验项目引领下,带动学校管理水平、课程教学改革、学校文化建设等方面都有全新的整体性突破。
数字化:集聚社会多方资源,打造功能齐全的现代数字校园。依托一流的现代技术,以设备先进功能齐全的数字平台为载体,全方位打造符合博雅教育的学校管理、课程教学、师资队伍、学生德育等各个环节,培育学生现代信息素养,提升学校各项工作能效,力求在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道路上迈出坚实的一步。
第七条【文化精神与办学特色】
校训:厚德、博学、尚美、笃行
学校精神:团结进取、承责力行、放眼未来、追求卓越
办学方针:面向全体、全面发展、创建特色
育人目标:明理乐学、自信谦和、合作求新、健康文明
办学特色:
1、动静结合,英语氛围浓郁
通过英文名人名言、英文标语、英文系列海报的布置营造静态英语环境;通过英语节活动,如英语故事小能人、英语歌曲小达人、英语配音小超人、英语节、与英国姐妹校进行校际联动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动态英语活动;着力推进校本教材的建设,目前已初步形成校本英语阅读教材《世界名人》、《世界名胜》、《中外节日》。
2、科技教育,创新成就梦想。
亚搏全站手机客户端是上海市科技教育研究基地实验学校,近年来,着力进行校本特色课程化研究,以创智课程群为载体,开设物联网、3D机器人、乐高等科技创新课程,全方位地融入科技创新教育,通过课程建设为学生搭建发展创新能力的舞台。近年来我校在各级各类科技创新实践活动中成果丰硕,两名学生荣获第25届英特尔上海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一等奖,一名同学荣获第26、27届上海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三等奖,多名学生荣获上海市青少年“明日科技之星”评选活动“科技希望之星”。在2014“Jr.FLL”全球儿童乐高世锦赛上海公开赛中荣获团体创意赛金奖。
3、放飞心灵,生命充满活力。
亚搏全站手机客户端是华东师大心理测量研究中心基地学校。学校开展心理健康特色教育,在六年级开设心理健康教育校本课程,确保每班每周1课时。坚持午间心理放松训练,通过广播、讲座、面向家长和学生的心理咨询、心理健康周等方式,广泛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形成校本心理课程教材《心灵花园》。
4、魅力体艺,舞动青春旋律
亚搏全站手机客户端是徐汇区教育局认定的健美操特色学校,每年承办 “师三杯”区中小学生健美操比赛,并荣获初中组一等奖。健美操运动面向全校学生,校本健美操成为与中学生广播操并驾齐驱的校本早操,学校编写校本教材《健美操》。我校重视艺体教育,旨在培养拥有高雅气质的学生,开设少儿舞蹈、铿锵鼓乐、京剧行当我来辨、形体训练、乒乓球、羽毛球等艺体课程,学:铣缤藕臀璧干缤懦杉橙,多次参加区级比赛荣获奖项,并被邀请参加区、校各项活动表演。
第八条【学校标识】
校歌:附件一
校旗:附件二
校刊:亚搏全站手机客户端每月通讯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管理体制
第九条【校长负责制】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学校,对内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副校长协助校长开展工作。学校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教代会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第十条【校长职权】 校长依法行使下列主要职权:
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上级党委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决定,承担管理学校的责任,依法自主办好学校。校长要依靠学校党组织,支持和配合党组织开展工作;尊重教职工主人翁地位和行使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支持教代会依法行使职权;认真听取学生意见和要求,推进学生参与学校管理和监督;主动争取所在社区(街道)、乡镇和家长等社会各方对学校工作的支持和监督,推进学校参与社区教育工作。
第十一条【校务会议】 学校重大问题由校务会议决策。校务会议成员为正副校长、党支部(党总支、党委)正副书记和工会主席等,会议由校长主持。重大问题决策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会前个别酝酿,会上充分讨论,民主集中,校长决策。根据管理权限,须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重大问题应按规定程序报批后方可实施。
第十二条【校务委员会】 学校根据办学实际需要,建立由教师、学生及家长代表参加的校务委员会,参与制定、审议学校章程、发展规划和其他规章制度、人事与财务方案等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党团组织】 学校基层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学校依靠基层党组织,充分发挥工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组织的作用。
第十四条【工会与教代会制度】 学校建立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进行民主监督。凡属教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的事项,都应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学校工会作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依法保障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落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内部管理机构】学校设置校长办公室、人事处、教导处、政教处、总务处等职能部门,分别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能。
第十六条【教育教学管理】 学校加强教育教学管理,主要内容与方法是:
(一)建立年级组、教研组、备课组等教育教学基层管理机制;
(二)按照国家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教学大纲和课程计划设置课程;
(三)落实学校“博雅教育”的办学理念及育人目标,加强九年一贯制学校课程的整体规划,设计适合不同学段学生发展的“博雅校本课程”框架体系,满足学生多元发展的需求;
(四)贯彻落实市教委关于《上海市中小学生学业质量绿色指标》的文件精神,建立以校为本、基于过程的教育质量综合评价体系,充分关注学生在教学过程中的全面发展,促进学生的终身发展和健康成长。
(五)加强作业的设计与管理,各备课组在充分分析学情和尊重学生个体差异的基础上,精选作业,设计合理的分层作业内容,坚持作业公开机制,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六)以教研组建设为抓手,积极开展校本研修活动,以理论学习、学情分析、教材分析、课例研讨、教学反思、教学质量分析、命题研究等为主题,对教学前沿成果或教学实际问题进行专题研讨;
(七)严格执行市教委《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规定》,积极开展“三课二操二活动”,同时积极开展科、艺、体、卫工作,把增进学生健康素质、努力推进素质教育作为学校教育的基本目标。
第十七条【信息公开】 学校依法实行信息公开,切实保障教职工、学生、社会公众对学校重大事项、重要制度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信息公开的途径有校园网、公示栏、家校互动平台、家委会、校刊、电子屏等。
第十八条【校内维权】 学校依法健全校内纠纷解决机制,综合运用调解、申诉等争议解决机制处理学校内部各种利益纠纷。
学校建立校内申诉制度。分别成立校内学生申诉处理机构和校内教师申诉处理机构,明确申诉处理机构的人员组成、受理及处理规则。
校内维权途径有教代会、工会、学校调解小组、校长信箱等
第十九条【管理监督】 学校依法接受教育及其他政府相关部门的管理和监督,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听取社会各界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三章 学生
第二十条【学生入学】 凡被学校录取或转入学校学习的受教育者即取得学校学籍,为学校学生。
第二十一条【学生权利】 学生享有下列权利:
(1)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助学金;
(3)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
(4)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二十二条【学生义务】 学生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2)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3)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第二十三条【学籍管理】 学校按照《上海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和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学生学籍管理的规定实行学籍管理:
(一)学校按照教育行政部门要求采集学生的基本信息,形成学籍信息,由市教育行政部门为学生发放电子学生证;
(二)健全学生学籍档案,依法办理学生转学、休学、复学等手续;
(三)建立学生考勤制度,考勤按照出勤、迟到、早退、病假、事假、旷课等项目记录。
(四)学校对修完修学年限内规定课程且综合素质、学科学习业绩合格的学生,准予毕业。
(五)依法对学生给予奖励和处分。
第二十四条【学生评价】 学校建立学生成长档案,对学生实施综合素质评定,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每学期评价结果记入学生成长手册。
第二十五条【学生资助】 学校对符合入学条件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通过助学金等形式提供资助。
第四章 教职工
第二十六条【教职工组成】 学校教职工由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等组成。
第二十七条【人事制度】 学校根据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额、岗位数和岗位任职条件及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相关规定聘用教职工,公开招聘,竞争上岗,对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管理和绩效工资制度。
学校根据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在岗位空缺的前提下,根据竞聘上岗、按岗聘用的原则,自主进行岗位聘用工作。
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受聘岗位职责要求、工作条件、工资福利待遇、岗位纪律、聘用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条件一级聘用合同期限方面的内容。聘用合同期满前,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受聘人员的履职情况任职考核,及时作出续聘、岗位调整等决定。确保岗位聘用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第二十八条【教职工考核】学校依法建立教职工考核制度,对教职工定期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教师的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考核结果作为续聘或者解聘、奖励或者处分的依据。
第二十九条【教职工权利】 学校教职工除享有法律法规等规定的权利外,还享有下列权利:
(一)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五)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六)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第三十条【教职工义务】 学校教职工除履行法律法规等规定的义务外,还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第三十一条【教职工待遇】 学校保证教职工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逐步改善教职工的工作条件,帮助解决教职工遇到的实际困难。
第五章 学校与家庭、社会
第三十二条【育人体系】 学校主动与社会、家庭联系沟通,加强学校、家庭、社会密切配合的育人体系建设,形成教育合力。
学校根据教育教学需要,聘请专家顾问、兼职教师和校外学生辅导员。
学校建立或者利用社会资源建立德育、科普、法制、社区等各类教育基地,定期组织开展校外教育教学活动。
第三十三条【家长委员会】 学校按照一定的民主程序,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在自愿的基础上,民主推荐组成家长委员会。学校为家长委员会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家长委员会履行参与学校管理、参与教育工作、沟通学校与家庭等职责。
第三十四条【社区参与】 学校依托社区,开发社区教育资源,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为学生创造服务社区和实践体验的机会。
学校配合社区开放校内文化设施和体育场地。
学校配合参与社区活动。
第三十五条【校友会】 学校建立校友会组织,发挥校友的宣传、桥梁、教育、助学、咨询等作用,促进学校发展。
第三十六条【对外合作交流】 学校根据办学实际需要,开展校际互动合作,不断扩大对外交流,拓展教育视野。
第六章 学校资产及财务管理
第三十七条【开办资金与经费来源】 学校开办资金为人民币73万元。
学校具体经费来源包括财政拨款、上级补助收入等。
第三十八条【资产保护】 学校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学校对侵占校舍、场地、设施等的行为和侵犯学校名称权及无形资产的行为,应积极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责,依法追究侵权者的责任。
第三十九条【财务管理制度】 学校财务活动在校长的领导下,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学校设置报账员,在校长领导下,管理学校的财务活动,统一在会计核算机构报账。
学校财会人员的任职条件、工作职责、工作权限、专业技术职务、任免奖罚,严格按照国家会计法律制度执行。
第四十条【学校收费】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政策,规范收费行为,按照有关部门确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各项收入按照有关规定严格管理,行政事业性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四十一条【社会捐赠】 学校依法接受社会各界的捐赠,建立健全受赠财产的使用制度,加强对受赠财产的管理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二条【制度体系建设】 学校建立健全本章程统领下的学校规章制度体系。规章制度的立、改、废均依照民主程序进行。
第四十三条【法制统一原则】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政策执行。如有抵触,以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政策为准。
第四十四条【章程修订程序】 本章程的修订由校长室提出,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校务会议通过,报徐汇区教育局核准后生效。
第四十五条【章程解释】 本章程由学校校长室负责解释。
附件一:校歌